浸信会自治:困难与益处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节

浸信会自治的实践中,有各种各样的误解、问题、威胁和挑战。然而,好处远远超过与自治相关的困难。

浸信会教会在基督的主权下是自治的。教会以外的浸信会信徒个人或团体无权向该教会强制规定浸信会教义和制度。

关于浸信会自治的几个误解

浸信会宗派由各种实体组成,包括地方会众、教会协会、州和国家会议以及各种其他团体。根据浸信会制度,每一个都是自治的。

然而,这种自治的关系有时会被误解。例如,有人按“层次”理解浸信会生活,如地方教会层次、协会层次、州会议层次和国家会议层次。其概念是,较高的层次包括较低的层次,并对它们拥有权柄。这不是浸信会制度。

国家会议不是由州会议构成的。州会议不是由协会构成的。相反,每一个都是一个自主的浸信会团体。此外,这些实体中没有一个拥有对另一个实体的任何权柄。例如,全国浸信会会议采取的行动,对浸信会州团体、协会或教会没有权柄。

同样地,教会对协会或会议也没有权柄。此外,协会和会议是自治的,有权决定谁将被接受或作为信使就座,并决定他们将与哪些其他浸信会组织有关,哪些将不会。

关于浸信会自治的几个问题

即使理解了浸信会自治的基本概念,自治在浸信会有组织生活的复杂性中的应用也并不总是清楚的。

当浸信会的生活主要是由受浸的信徒组成的小规模会众时,自治是一件相对简单的事情。随着浸信会协会、社团、州和国家的各种会议和机构作为浸信会生活的一部分而发展时,自治问题就不像以前那么简单了。

例如,浸信会机构的自治权存在问题,如大学、老龄和儿童保育实体以及医疗中心。如果一个浸信会机构的全部或部分受托人是由另一个浸信会实体(如州或国家会议)选举产生的,那么该机构有什么样的自治权?

其他自治问题与当地会众有关。其中一些与新教会的建立有关。例如,一种方法要求浸信会协会、州议会和一个教会赞助新的教会群体。通常情况下,牧师的选择不完全由新成立的会众群体来决定,还包括了赞助实体。这不被视为对自治权的侵犯,因为该团体尚未组成教会。

浸信会自治的一些可能威胁

今天浸信会的自治受到威胁。他们既来自当地会众群体之外,也来自其内部。

当一些组织试图向教会发号施令,要求教会相信什么和/或如何执行其事工时,来自会众之外的挑战就来了。世俗政府有时会施加这样的压力。浸信会一直抵制,坚持相信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

教会以外的浸信会组织可能会施加这样的压力。有时引用的一个例子是,浸信会协会、州会议或全国会议 会迫使教会接受某些教义声明,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就威胁撤回伙伴关系和/或财政支持。

尽管这种努力可能侵犯地方教会的自治权,但应记住,每个浸信会组织也都是自治的,有权决定与之有伙伴关系的教会是哪些。此外,一个教会不必屈服于这样的压力,而是可以自由地做它相信是基督对它的旨意的事情。例如,一个协会可以对一个教会的想法说“不”,而一个教会也可以对一个协会想法说“不”。

当教会的会友不执行圣经的原则,屈服于来自外部组织的压力时,教会内部的自治就受到威胁。教会会友应该克服任何冷漠、无知或恐惧,这些都会导致他们放弃圣经中所珍视的自治概念。

浸信会自治的一些挑战

必须解决某些问题,使教会自治以积极的方式发挥作用。例如,宗派作为一个整体在涉及一个有麻烦的教会方面没有权柄。如果教会的行为不光彩,宗派不能要求任何的行为改变,甚至取消“浸信会”的名称。如果一个教会内部发生冲突,任何宗派实体都不能强行解决冲突。如果一个教会陷入财务危机,不能要求宗派来拯救它。即使教会向浸信会宗派组织寻求帮助,它也没有放弃其自治权。

另一个问题涉及牧师和其他受雇于教会和各种浸信会组织的人。整个宗派没有权柄约束或保护这些人,因为他们受雇于自治的浸信会组织,而不是受雇于宗派。

一项挑战涉及执行圣经的宣教,基督教教育和慈善命令。当自治被带到极端时,会导致孤立主义,阻碍教会完成所有的宣教和事工。

当自治被解读为个人或教会可以随心所欲时,其结果是负面的。基督的主权应该永远被保持在核心地位。个人和教会可以自由的照基督的心意而行

浸信会已经试图通过自愿合作来处理这些可能的对自治的负面影响,这是本系列另一篇文章的主题。

浸信会自治的好处

如果自治存在困难,为什么要保留它?一个基本的原因是自治是基于圣经的真理。如果没有别的原因,浸信会应该坚持教会的自治。

自治也有助于浸信会信徒按照其他基本概念生活,如会众治理、信徒皆祭司身份以及灵魂能力。

此外,自治允许每一个独立的会众群体决定如何最好的接触和服侍它所在的社区。自治可以增强灵活性和创造力。

教会自治强化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一个浸信会教会中,每个会友都对教会负有责任。这种责任感可以使会友对教会有强烈的认同感,并在加强教会的健康和执行教会的事工方面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外,自治权在责任诉讼中提供了一种辩护。该宗派不对地方会众的群体负有责任,该会众群体也不对浸信会宗派任何其他教会或实体的行为负有责任。

结论

浸信会的自治权在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巨大的牺牲中得到维护。这一代人也应该努力将这一圣经原则传给下一代。

“对许多浸信会信徒来说,自治已经变成了无政府状态。
当一个教会或浸信会的个别信徒说,‘我可以随心所欲!’时,的确是这样。两者都应该按照基督所喜悦的或旨意去做。”
Herschel H. Hobbs
《浸信会的信仰和信息》